近日,根据《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审批办法》,金塘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用海已经通过国家海洋局预审,同意按规定申请项目核准。金塘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工程拟使用海域位于金塘岛西南岸大浦口湾附近海域,用海选址符合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用海方式为填海、透水构筑物和港池。用海面积控制在109.47公顷以内。根据《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项目用海预审意见有效期为二年,目前该项目已申请立项,待国家发改委的最后核准。